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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常态防控下的诉讼服务业务办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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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2 17:05:30 打印 字号: | |

各位诉讼参与人:

新冠疫情的爆发影响着全社会生活、工作方式的变更,非接触式诉讼服务需求日增。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满足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服务需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诉讼服务大厅对外提供立案、诉讼咨询和引导、案件查询、审理中案件阅卷、诉讼费交、退费和票据领取、案件材料收转、文书送达、预约法官、执行事务、信访接待、再审、申诉、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等服务。

二、当事人、律师等需要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或办理其他诉讼、信访事务的,建议优先通过线上或邮寄方式办理。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分平台)、四川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即天府智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窗口热线电话或法律文书上载明的承办法官电话等方式办理相关事务,以减少接触降低风险。

四、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请及时了解对外公布的遂宁市疫情防控政策,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和体温测量,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报告等,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验和测温后方可进院办理事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来院办理诉讼事务时,在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总平台首页一码通二维码(认证方式详见法院官网内“诉讼服务板块”、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律师专用通道升级”)扫码或出示身份证件,快速进入法院,无需进行安全检查(特殊情况除外)切勿携带未经允许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限制物品等进入诉讼场所

、因疫情等原因无法参加庭审,请及时联系业务庭室通过非接触方式线上开庭进行诉讼或及时申请延期审理。

六、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方式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请予理解,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配合使用

七、诉讼参与人应当在立案等阶段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准确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用于执行转款)、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用于退费),并提供相应银行卡复印件等资料,便于案件审理、送达、退费等工作。

八、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和乡镇司法所设立33个诉讼服务站(点)(名单详见附件3),免费为人民群众提供审核立案材料、网上申请立案、收转诉讼材料、诉讼辅导、调解等相关服务诉讼参与人可以就近选择诉讼服务站点办理相关事务。

九、24小时自助法院对外提供自助立案、自助交费、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诉讼参与人可在遂宁中院24小时自助法院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十、法院官网(https://scsnzy.chinacourt.gov.cn/)的诉讼服务”板块,内有实时更新的诉服指南相关内容、文书模板等;法院微信公众号“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搜索关键字,获取相关诉讼服务信息。

 

 

 

附件:1.线上服务平台

      2.其他诉讼服务

   3.全市法院诉讼服务站(点)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831

 

附件1

 

线上服务平台

 

1.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分平台)或电脑端登录四川法院在线诉讼平台http://www.scssfw.gov.cn/),办理立案、调解、案件审判流程等事务。更多详情,可点击右下角“我的”进入“用户须知”,内含操作手册、相关告知书等。

微信扫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分平台)及首页情况


电脑端登录四川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天府智诉)

2. 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 “多元调解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分平台)首页点击“多元调解”、在电脑端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办理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服务、远程视频调解等事务。

3.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分平台)点击首页“网上信访”或电脑端登录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https://ssxfpt.court.gov.cn/login),办理申诉信访事务。

4.通过电脑端登录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办理立案、排期开庭、网上阅卷等事务;网上阅卷的,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便于及时审核。

5.在送达工作人员致电后,通过点击短信内链接接收、查看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发送的相关司法文书。

6.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分平台)点击首页“网上保全”或电脑端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https://baoquan.court.gov.cn/),办理网上保全事务。


附件2

 

其他诉讼服务

 

1.如需邮寄立案材料,在预留诉讼参与人联系电话后,请邮寄至遂宁市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通办窗口

需邮寄已立案案件的诉讼材料,在预留诉讼参与人联系电话、标注案号后,请邮寄至遂宁市河东新区云竹路2号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9号窗口;特殊情况下,如需现场提交的,请拨打材料收转窗口电话,由相关工作人员到法院门岗处接收。

2.通过邮箱snfystzx@163.com发送已立案案件的诉讼材料,务必准确填写案号、提交材料的案件当事方、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通办窗口材料收转窗口沟通相关事宜

3.相关事务,可拨打诉讼服务大厅窗口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通办窗口:0825-68030730825-8093476

执行事务:0825-6163154

材料收转、卷宗扫描9号窗口)0825-8192626

文书送达:0825-61623840825-6193131

评估鉴定:0825-8093476

诉讼费费、退费:0825-6193987

信访接待、再审、申诉15388364560

4.通过拨打律文书预留的承办法官、助理电话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通办窗口电话,咨询案件进展、预约法官等。


 

 

 
责任编辑:罗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