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川09民终957号公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7-11 15:21:23 打印 字号: | |

苟天斌

本院受理的(2023)川09民终957上诉人罗忠志与被上诉人遂宁荣兴大都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帅晓兰、原审第三人苟天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上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本案于20238281430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询问)。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特此公告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一

 


 
责任编辑:罗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