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晓建:
本院受理的(2023)川09民终1147号上诉人射洪县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余智慧与被上诉人遂宁市丰发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樊文、四川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晓建、杨浩成、杨小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上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本案于2023年9月13日9时1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询问)。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特此公告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