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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人民法院:5步走,开出治疗“拖延症”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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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11 10:25:14 打印 字号: | |

迎着四月和煦的春风,申请人熊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


“多亏法官,我的钱终于拿到了!”熊某难掩激动,热情邀请法官合影。



时间回溯至一年前,熊某还在为与某被执行公司的纠纷苦恼不已。按照生效判决,该被执行公司应向熊某支付的308万余元,一直以“没钱”为由长期拖延支付。熊某受够了对方一再失信,遂向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被执行公司的“拖延症”,船山法院开出治疗良方——




#01

快查

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迅速冻结其资金账户。经查,该公司没有任何存款,其他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02

详询

执行并不因此停止,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到院,详细问询公司经营情况、对外债权、股东出资等情况,深入挖掘被执行公司履行的可能性。面对法官询问,该公司负责人一口咬定:“公司亏损,没有盈利,还不上钱”。





#03

细搜

见被执行公司拒不履行的态度坚决,法官依法对其出示了搜查令,仔细搜查公司基本账户,发现其银行流水金额巨大,快速拆穿了被执行公司的伪装。




#04

立拘

固定证据后,法官立即向该公司负责人严肃释明拒执后果,并联系法警作拘留准备。被执行公司眼看情况急转直下,终于转变了态度。在法官的督促下,该公司现场履行100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熊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三期履行。





#05

回访

约定的履行期内,法官与熊某保持联系,确定履行进度。2024年4月,该被执行公司履行完毕全部款项,用行动修复了企业信用,根治了“拖延症”。



船山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先礼后兵的执行理念,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引导当事人思想上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尽可能以最小成本和代价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速度、力度与温度。




 
责任编辑:罗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