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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 | 房产之争,如何“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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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7 14:29:37 打印 字号: | |



射洪市人民法院沱牌人民法庭庭长 徐彬




风波起



“徐庭长,这个案子你来看看,比较棘手,遗嘱的形式明显不正确,起不到效用。”沱牌法庭舍得调解室里,宋书记(宋德友同志,因被聘为调解员之前担任了30余年的社区书记,大家都习惯称呼他“宋书记”)一早就在跟庭长徐彬探讨案情。

“宋书记,什么案子啊?这么严肃!”徐彬接过起诉状,看了几行,心不禁也沉了下来:当事人是姐弟三人,大姐起诉二姐和弟弟,要求分割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套房产。

按照一般的流程,诉前调解由宋书记牵头,先由他组织几方调解,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程序,经过立案——开庭——判决,处理这样的案子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令徐彬眉头紧皱的原因是,诉状上,弟弟的身份信息补充写着“现住在沱牌镇XX疗养院,有智力缺陷”。

当时,徐彬脑海里闪过很多问题。

其一,涉及残疾当事人的案件,首先要考虑残疾人的权益保障问题,两位姐姐有没有可能串通起来损害弟弟的合法权利?

其二,弟弟如何参与诉讼?他有没有监护人?是否需要指定监护人?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两个姐姐可能是弟弟这辈子最后的亲人了,如果不能弥合他们的亲情,弟弟往后的生活或许会更难。

调解,必须调解!




风波涌



很快,徐彬和宋书记组织了两个姐姐的第一次调解,局势不容乐观。

“徐法官,母亲去世前说好的,房产三姐弟平分,但现在妹妹、妹夫居然翻脸不认人,想要独吞!”面对遗产分配问题,大姐情绪异常激动。

“遗嘱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房子归我!母亲在世时,你对此毫无意见,如今母亲刚刚撒手人寰,你就为了争房子闹得乌烟瘴气。徐法官,父母生前都是我和我老公在照顾,姐姐是外嫁女,这么多年了,没有照顾过父母、弟弟哪怕一天,她凭什么来分房子?”此刻,二姐据理力争。

……

两姐妹争执了一上午,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逐渐明朗,但终是没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看着他们相继离开的背影,徐彬决定先从了解弟弟的情况入手。

疗养院里,徐彬第一次见到了存在智力缺陷的弟弟,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弟弟性格温和,在反复的提问下也能耐心应答。从疗养院回来,徐彬与宋书记一起细化了调解方案,先把三姐弟对这套房产的遗产继承份额算出来,让财产回归理性,再创造两个姐姐共同面对弟弟的机会,让亲情充满感性。

徐彬心想,这样,应该就能通过调解给弟弟一份相对完整的亲情。

可惜的是,计划远赶不上变化,在计算遗产继承份额时,两位姐姐对弟弟应继承的那份看法各异,巨大的分歧让调解之路举步维艰。

审判,真要审判?

 



风波平


 

在遗产分割案开庭前,经过鉴定,弟弟确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开庭前还需给弟弟指定监护人。

“徐法官,我可以作弟弟的监护人,但是我希望你给我姐姐说清楚,如果我作为监护人,今后弟弟再留有任何遗产,他们都不能再来分了。当然,如果我姐姐也愿意当这个监护人,我保证今后不跟她争弟弟的遗产,不过弟弟有什么事,她就不能来找我了。”为给弟弟指定监护人,徐彬采取“背靠背”的方式组织了第二次调解。而基于三姐弟的情况来讲,二姐的意见已是公平之选。

“妹妹当弟弟的监护人我没意见,但我怎么知道她有没有乱处理我弟弟的财产呢?”大姐的疑虑也不无道理,这个案子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弟弟的权益保护问题。

综合双方的意见,徐彬又给他们提出一个新的建议:两个姐姐,一方作为弟弟的监护人,另一方作为财产监督人,监护人处理弟弟的每一笔财产都需要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保证弟弟的权益得到充足保护。最终,二姐自愿担任弟弟的监护人,大姐也放弃今后对弟弟遗产的继承。

处理完这些问题后,当事人发现他们实质上已经没有争议了,三姐弟顺利按照计算的遗产继承份额合理分配房产,调解非常成功。但大姐和二姐签字的那个上午,徐彬总觉得差点什么。

差点什么呢?某个瞬间,徐彬突然反应过来,差的就是亲情!两个姐姐签完字,徐彬组织她们一起来到弟弟的疗养院,看着三姐弟有说有笑的画面,徐彬心里总差一点的那个角落终于被填满——没有什么比亲情更重要。





 
责任编辑:罗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