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周中琼(线上调解工作画面)
“他就是个骗子!我好心借钱给他,没想到过了还款期限他还拖着不给……因为这件事,我老婆都埋怨我好久了!”中午12点,安居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外,原本安静的走廊突然传来一阵夹杂哽咽声的控诉。
“蔡大爷,你先喝点水,冷静一下。”听到声音,原本准备下班的周中琼连忙赶到调解室给蔡大爷倒了杯水,并安抚其伤心气愤的情绪。同一时刻,该案另一位当事人也在调解室内,抱拳怒视着蔡大爷......
案情其实并不复杂。
原告蔡大爷与被告熊某因生意来往而结识,彼此信任后,熊某向蔡大爷借款人民币60400元用于资金周转,并出具借条,然而在双方约定期限内,熊某未能偿还借款。
此案在事发前一天就已调解完毕,当天,蔡大爷与熊某同行来到安居法院,为的是签署调解协议书。
“明明是约好今年6月份还钱,怎么又变到明年8月份了!”想到妻子这些天多次指责自己借钱给熊某,熊某又迟迟还不上钱,蔡大爷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作势要去打旁边的熊某,好在及时被调解员拦下。
“只有理解双方真实诉求,唤起当事人的真情,恩怨才能烟消云散。”为避免当事人双方再次产生正面冲突,给蔡大爷和熊某的情绪降温,周中琼改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将两人安置到两处,认真倾听双方想法,平衡双方利益,再有针对性地分别展开调解。
“借钱给人应急是在办好事,但你刚才冲上去打人就不对了。蔡大爷,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调解协议上哪不满意,你告诉我……”
“我就是觉得还款时间太晚了。”
“蔡大爷借钱给你是信任你,不应该让他寒心。要是有难处,大家得好好说才行。”
“我不是故意拖着不给,确实是有困难啊。还请法官再让我们谈谈,我得给老蔡道个歉。”
了解到双方症结所在,周中琼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短短的一个小时,蔡大爷与熊某破裂的友情得以修复,案件也顺利达成被告熊某在一年内还清借款的调解意见:借款分3次还清,熊某现场交付14000元给蔡大爷,剩余借款于次年4月和6月分两次还清。
在周中琼法官心里,法院工作不仅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是要让他们体会到真诚和温情。平凡的岗位,不平凡的坚守,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以非诉手段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更能体现法院人一以贯之的为民初心和忠贞不渝的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