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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小事 | 互助村里的温情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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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7-05 12:19:55 打印 字号: | |

射洪市人民法院仁和人民法庭副庭长  岳飞鹏(左)



“法官大人,我辛苦养大的孩子,不给我养老,你给我评评理嘛!”何大爷心情激动地握着岳飞鹏法官的手说着。这是发生在射洪市洋溪镇互助村村委会的一幕,当事人何大爷已有68岁高龄,却遭到继子女们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困境。子女们的冷漠与推卸,如同冬日的寒风,刺痛着何大爷的心。何大爷诉诸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找回那份应有的温情与关怀。

射洪市人民法院仁和人民法庭副庭长岳飞鹏收到案件以后,专门向何大爷所在的村委会打去电话,了解何大爷的身体与生活情况。考虑到何大爷年岁已高、出行不便,岳飞鹏当即决定:“我们将法庭开到互助村去!”

在互助村村委会的巡回法庭现场,村委干部、德高望重的道德模范、村民朋友们坐满了整间屋子。岳飞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

何大爷在1995年再婚组成新家庭,婚后和妻子共同抚养妻子与前夫所生的三名未成年孩子。在家务农一年多以后,囿于经济压力,何大爷不得不远离家乡外出务工。在外务工期间,何大爷不定时地向家里邮寄100元、200元不等的生活费。用何大爷的话来讲就是:“这三个孩子虽说不是我的亲生儿女,但出于丈夫、继父的责任,我将他们视若己出。”那时,何大爷与妻子通过信件来往,妻子在信中多次提到何大爷往家中寄钱,也向何大爷讲述三个孩子的生活近况。何大爷认为,之前他尽到了抚养义务,现在子女长大了、有经济收入了,就应当赡养他。

但子女们不这么认为,“他和我们妈妈结婚的时候,我们已经十二、三岁了,全靠我们大姐打工养活我们几姊妹,我们结婚、买房子、带娃儿,原告从来都是既不出钱又不出力,而且不管老妈,现在想我们来赡养他,不可能!”他们一口咬定,态度强硬的表示不会赡养何大爷。

眼见双方情绪愈发激动,岳飞鹏当即安抚双方情绪,“何大爷,您先不要激动,虽然三个孩子跟你没有血缘关系,但在他们小时候,您辛辛苦苦打工一分一分地挣钱往家里拿,我们知道你的养育之情,孩子应当要报答你的!”岳飞鹏的话语温和而坚定,充满敬意与同情。何大爷泪光闪烁,声音哽咽:“我也不想闹到这一步,毕竟我一直把他们当亲生的看待。”在场的乡亲们看到这一幕,也被真挚的亲情所打动,眼含泪花。

接着,岳飞鹏转向子女们,语气中既有严肃也有理解:“继父、继子女同样受法律保护,何大爷履行了一定的抚养义务,你们也应尽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能借父母没有为你们操办婚姻、买房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村委干部接过话茬,用乡音乡情拉近双方距离:“乡亲们,咱们都是这个小村的一份子,家族和睦、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想想小时候,生活条件不好,父母是怎么辛苦把你们拉扯大的?现在父母老了,正是需要子女的时候啊!”

法官的释法明理字字珠玑,村委干部的劝导感人肺腑。子女们在劝说下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承担起赡养义务,但同时又犯了难。“法官,你也要理解我们,我们现在经济困难,上有老下有小,赡养费的金额能不能在我们的承受范围内呢?”岳飞鹏暗暗松了口气,将心比心给予当事人最大的理解,以和为贵,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平衡点,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主动解民难、排民忧、纾民困,努力把司法服务群众缩短到“最后一公里”,这是岳飞鹏多年来扎根法庭工作的日常写照。在射洪这片基层司法沃土上,岳飞鹏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担当,将情理法融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传播法治阳光,洒下一路芬芳。


 
责任编辑:罗明理